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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近期实施
申请廉租房 看看您是否符合条件
直接到街道办事处申请 转借、转租将退出保障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刘鹏)今后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了。昨日,市房管局传出消息称,《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近期实施。与老的廉租房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把受益人群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范围后,户口门槛有所提高。同时,直接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无需到区廉租办。

申请人户口门槛提高

新的办法规定,受益人群除了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收入家庭外,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其中予以保障。在受益人群的户口限制上,适当提高了门槛,老的廉租房管理办法在申请家庭的户口方面规定,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而新办法对申请者的要求除以上外,还规定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同时,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直接到街道办事处申请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领取《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不用到区廉租办提出申请。新办法要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在受理后,提出受理意见,同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申请资料及意见转交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就申请家庭的收入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再转交区廉租办,区廉租办在审核无异议后,报送市廉租办再进行审核、公示。

转借、转租将退出保障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老的廉租房管理办法仅规定在不符合条件后退出保障的要求相比,新的管理办法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申请者有违规行为,也予以退出保障范围。廉租房保障对象如果出现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3个月以上;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以及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三种情形之一的,均退出廉租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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