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纳入生育保险
男职工享受生育补贴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庄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也要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昨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信息通气会,公布了《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项规定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缴费比例不超过
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1%
《办法》再一次调整了河南省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人员的范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雇工)既包括用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也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农民工。
生育保险费应缴纳多少?《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
失业女职工
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参加过生育保险,但是后来失业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依旧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内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其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三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则可以终身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法》规定,此类人群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职工
也能享受生育保险
将男职工也纳入参加生育保险人群中,在我省也属首次。
《办法》表明,为了保护参保男职工的利益,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如果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是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晚育女职工
至少可享半年生育津贴
根据《办法》,不论是计划内正常生育,还是终止妊娠,都能得到生育津贴。对于晚育职工,即女职工在24周岁之后生育第一胎,至少可以享受180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日标准是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