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官兵降“火龙”
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张朝晖 李青娜 文/图)昨日上午11时许,登封市第二耐火材料厂因违章操作造成工厂油罐失火,登封消防官兵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紧急扑救,油罐大火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
油罐失火
8月14日上午10点03分,登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塔庙村南一公里处的第二耐火材料厂内一个油罐失火,火势越来越猛,随时都可能发生爆炸。
接警后,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老康、消防大队教导员孙伟、大队长李光明等当即率领民警和消防战士火速赶赴事发现场。10点30分,大冶、告成等乡镇消防中心站消防人员也赶到失火地点,登封市公安局大冶、卢店派出所民警闻警赶来增援。
失火油罐矗立在第二耐火材料厂南墙角,站在距离油罐大约100米外的大路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油罐上空浓烟滚滚,烈焰升腾。
民警紧急疏散围观群众,18名消防战士兵分两路,一路从里挺进厂院靠近失火油罐,一路围墙外面逼近失火油罐,两路人马内外夹击,用两支直流水枪对准失火油罐扫射。因为失火油罐旁边还有两个油罐,一旦失火罐内重油流出,后果不堪设想。
上午11点,经过消防官兵半个多小时的紧急扑救,油罐上的大火被扑灭。经调查,油罐失火系该厂工人违章使用气焊,焊接时火花喷溅到油罐内所致,截至记者发稿,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