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昨日,全市廉租住房工作会议决定,从9月1日起,城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廉租房,这意味着郑州市民“住有所居”的梦想,在中西部地区提前两年率先实现。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出席会议。
我市2001年启动廉租住房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为了不断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试点工作,将保障范围从人均月收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今年9月1日,随着新的《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我市将领先中西部地区两年,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同步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
穆为民指出,市委、市政府已连续7年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工作作为“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