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实习生 杨真)刘保海等人以出售濒危野生动物为生,两年来交易总价值达数百万元。昨日,涉案的13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起诉至金水区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保海家住金水区天明路,2006年以来,刘保海与河南、浙江等多名做野生动物生意的人联系,在其住处收购和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主要是熊掌、穿山甲、大鲵、巨蜥等野生动物。
据检察机关起诉,2006年3月份,刘保海先后从广西的黄伟超处非法收购穿山甲1033.65公斤,熊掌967.45公斤,价值124万余元。刘保海自2007年以来,采用汽车托运的方式,向浙江丽水市的傅宗林出售熊掌868.6公斤,价值111万余元,大鲵106.45公斤另加一尾活体,价值49万余元,穿山甲186公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保海等13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