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再征意见
10月二审 有想法下月10日前反馈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电动车管理应不应该实行实名制?最高限速应该是多少?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了解到,《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将在10月二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一审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等有关规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争论较多,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该条例已在郑州人大网http://www.zzrd.gov.cn公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审中将把公众建议和意见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于9月10日前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联系电话:67181694。电子邮箱:zzrdfzs@163.com。邮政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