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丽慧)近日,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郑州歌舞剧院等5家单位获得“河南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市唯一获得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郑州歌舞剧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局的关心支持下,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先后打造了《风中少林》《清明上和图》《云水洛神》三部优秀剧目。尤其是舞剧《风中少林》自2004年推出以来,连获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金奖、2005~2006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文化部第十二届“文华奖”新剧目奖等国家大奖。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文化产品生产,衍生产品开发市场化、产业化的新路子。
据了解,获得“河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的还有《销售与市场》杂志社、三门峡影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商丘演艺集团、许昌永盛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同时,我市与南阳、许昌被评为“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先进市”。投资打造大型实景演出嵩山《禅宗少林·音乐大典》的郑州市天人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被评为“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先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