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 吴晶)经过两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日前已正式公布。在对旧版本进行具有时代性的修订的同时,“责任”与“爱”仍是不变的关键词。
这是我国继1997年以后首次对规范进行修订。与旧版本相比,新规范从原来的8条缩改为6条。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
此外,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年、1991年、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3日表示,无论怎样修订,师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简单概括就是“责任”与“爱”。教师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爱,也要对每一个学生充满爱心。在汶川特大地震中,大批教师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甚至付出巨大牺牲,这正是崇高师德和人性光辉的体现。
刘彭芝认为,新规范首次加入了“教书育人”这一条,非常必要,非常有意义。要求教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实际上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了教师“育人”的职责。
宋永刚强调,规范不是有强制性的法律,而是一个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