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张胜利 刘世炜 李健)我市某办事处副主任翟某为还赌球欠下的债务,利用工作便利,向一公司索要现金30万元,并先后6次挪用公款8.6万元。记者昨日从中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翟某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翟某迷上了赌球,开始用几百元下赌注,后来甚至一次赌进二三十万元,几年时间,为赌球欠下几百万元的债务。为还债,翟某把黑手伸向了单位公款,并向他人索贿。
中原区检察院在查办其他案件过程中,查账发现了翟某在单位财务部门留下的8.6万元借条,由此打开缺口,步步深入,最终揭开了翟某几年来的灰色人生轨迹。
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翟某在郑州某管委会机关负责财务工作,开始迷上了赌球。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翟某利用工作便利,先后6次从该办事处“借走”现金8.6万元,用于还赌球债务。2005年2月,翟某又擅自给一家公司拨款142万元,并向该公司索要现金30万元。截至2007年年底案发时,翟某累计欠款达到210万元,其中包括向亲朋好友的借款,欠庄家的借款和办事处8.6万元借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翟某利用工作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30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挪用公款8.6万元归个人使用,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翟某不服一审判决,昨日,他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