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从2008年至2012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亿元引导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省服务业发展。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促进服务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始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据介绍,每年1亿元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将主要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补助和贴息。重点支持现代、新兴服务业做大做强,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领域。
此笔资金主要支持的范围包括: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的项目建设;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改造及项目建设;省服务业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服务业园区、中心城市特色服务业街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著名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农村服务等薄弱环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