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郑州人民医院同平顶山市、汝州市、舞钢市、林州市及我市金水区、惠济区等14个市、县、区新农合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来自这些地区的参合农民和在郑务工人员在该院治疗,将享受多种优惠。 本报记者 汪 辉 丁友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