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动延伸服务
帮助企业维权
挽回损失2.24万美元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马伟杰)昨日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传出消息,在该局业务人员的帮助下,郑州四棉有限责任公司挽回了2.24万美元的进口棉花损失。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企业,进口棉花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签订正式合同。
据悉,郑州四棉公司日前进口了一批印度棉花,报检数量为1500包,245.87吨,货物总值40.38万美元。后发现该批棉花存在严重内在质量问题,但因为该批棉花是企业派人看过大货后,凭双方确认的小样成交的,成交小样与大货基本相符,因而企业感觉索赔无望。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及时向企业说明,进口棉花的索赔依据不仅限于成交小样品级,而且包括合同规定的长度、细度等项目。后该处抽取150只样品进行检验,发现:品级不符合1只,不符率为0.6%;细度不符合81只,不符率为54%;长度不合格75只,不符率为50%;重量短缺2919公斤;共计索赔2.24万美元。该处为企业出具了检验证书,企业凭证书得到了外商的索赔认可。
该局轻纺处的专业人员建议市内棉花进口企业:对看大货确认、凭小样成交的棉花一定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应按照《棉花购买合同及一般条款》签约,利用有利合同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