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昨日,市公安局召开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部署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宣布,凡不能立即整改隐患者,立即关停并拘留责任人。
为认真汲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第十届亚洲艺术节期间的绝对消防安全,全市将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9月22日至10月22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23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成效阶段。
消防安全治理 圈定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歌舞厅、桑拿浴室、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候车、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亚洲艺术节各演出、放映、展览活动、住宿等涉及场所。
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拒不整改隐患 立即关停
凡涉及艺术节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立即报请当地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凡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能保证畅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立即停止营业,并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凡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凡公共娱乐场所应急照明不足,幕布未经阻燃处理、防排烟系统不能启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违规留宿人员的,立即清理,责令停产停业;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生产、储存、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拘留。
治理内容公布 请对照自查
治理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