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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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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画之痛

而真正“重要的”是它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两年前,上海的苏敏罗花253万元在拍卖会上买下一张名家吴冠中的油画,事后却被专家鉴定是伪作……

吴冠中假画出场

2005年内地拍卖市场开始疯涨。

和很多对投资方向敏感的企业家一样,苏敏罗这年也对艺术品市场发生了兴趣。当年12月初,苏敏罗从上海飞北京,参加北京翰海公司的秋季拍卖会。“这张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挂在重要作品展区,照片被放在拍卖宣传册的封二位置,说明上写着1972年创作,1982年修改。我听说过吴先生作画认真,不满意的作品事后都要撕掉。我想这张画既然再做修改,应该是他还比较认可的吧。”拍卖那天,《池塘》从180万元起拍,苏敏罗在230万元的价位上拍到,加上佣金共付款253万元。

半年后,一家拍卖行找到苏敏罗,劝她趁市场行情好出手。苏敏罗把画拿出来,对方仔细看货后告知画有问题。苏敏罗找到翰海当时的油画部负责人李亚俐,对方的答复让她很不舒服却也无可奈何,大意是说:画的真假很难判断,吴先生太出名了,假画泛滥,吴先生也不可能对每幅画做鉴定。据苏敏罗说,李亚俐给她的建议是把这张画藏起来,千万不要曝光,等吴冠中去世后再拿出来,有可能卖个天价。

之后,又一家拍卖行的人来找苏敏罗。苏敏罗想私下交易挽回损失,就告诉对方自己不想送拍,帮忙找个买主原价卖掉就可以。拍卖行的人联系了新加坡“好藏之美术馆”主人郭瑞腾。郭是收藏界大腕,更是吴冠中作品的大收藏家,美术馆里收了150多件,2005年他以3025万元拍得吴冠中的《鹦鹉天堂》时曾非常轰动。郭瑞腾怎么对待这幅画,成了苏敏罗最后一线侥幸。但几天后《池塘》被拍卖行退回,然后有朋友要苏敏罗快去看雅昌艺术网,说郭先生写了文章。这篇标题为《提防利用拍卖活动洗画》的文章发表于2007年10月10日,开头就指明《池塘》是伪作。

《拍卖法》亟待完善

北京翰海是内地成立最早的拍卖公司之一,公司和来自台湾的李亚俐从2005年才开始一种松散合作关系。苏敏罗说,假画的事情出来后,有一年多她是和李亚俐个人在交涉,“我多次请她帮我联系翰海的领导,但她说见也没用,也会是同样的处理。”“同样的处理”,指拍卖公司不对拍品真伪负责。

李亚俐称,这幅画是客户委托,她也不知道真假。委托卖画的是北京索卡艺术中心董事长萧富元,台湾人。2008年4月,在终于能和翰海主要领导面谈但仍然没能达成实质性进展之后,苏敏罗通知对方她要通过媒体曝光和法律途径来解决。

7月1日,吴冠中先生看到了原画并写下鉴定:“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7月初,苏敏罗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到第三被告分别为萧富元、北京索卡艺术中心和北京翰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要求撤销这次拍卖合同并全额返还拍卖款230万元、佣金23万元。苏敏罗说,李亚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她提出过反驳,翰海也基本上不回应媒体。

以一位经常出入拍卖场的行家的说法,《拍卖法》是拍卖公司的底气。翻看一下各公司提供的拍卖图录,基本都会刊印《拍卖法》全文,而真正“重要的”是它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由于这种行业免责条例附带出来的空间,卖假和造假愈加变成了艺术品市场上很难控制的现实。所以在近两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一些书画艺术界的委员们提出提案,要求通过完善《拍卖法》,建立国家鉴定机构来规范艺术品市场。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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