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都这么抄,实在可悲!”被侵权的文稿作者孟女士抑制不住愤怒,而两位涉嫌抄袭的作者,一位是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一位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着,被告及相关出版社不得重印、再版侵权教材,须向孟女士出具书面赔礼道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
北京大学教授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抄袭,已经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从孟女士身上,我们却看到了昂贵的维权代价。
孟女士从2007年开始打官司,前后花了近一年时间,才收到这份民事判决书。3场官司诉讼费9900元、律师费4.5万元,还有调查取证、误工费和搭进去的时间精力,如此高昂的维权成本是她当初不曾想到的,如果不是如秋菊打官司似的,非要讨个说法,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抄袭者为何如此大胆?在我看来,无非是抄袭者付出的代价太低,而维权者的成本过高。
维权成本过高,在我们的国度里是不争的事实。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其中的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称,个人携带奶粉或液态奶样品前来进行检测,收费600元。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采用何种检测法,均统一收取每个样品1000元的检测费。在此之前,重庆诗仙太白集团的204名职工为讨薪申请劳动仲裁,收到了一张34万余元的仲裁收费通知单。
检测维权、仲裁维权不能成为奢侈品。在法制社会,公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却无可避免地遭遇了一个让人非常痛心的境遇——维权成本过高。在高成本面前,即便是你拥有再强的维权意识,有时也难以实施。 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