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邢红军)昨晚20时许,在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几辆轿车因在禁鸣区域鸣喇叭而被交警查扣,至此,拉开了为期10天的机动车鸣笛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有15辆公务车被查处。
依据市政府规定,我市的禁鸣区域扩大为:市区连霍高速以南、西四环路以东、107国道以西、南四环路以北(均不含以上道路)的区域内,并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几天以来,仍有部分车辆不遵守规定,擅自违法鸣笛,因此,交警支队决定从10月9日至18日,开展为期10天的“机动车鸣笛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昨晚,交警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携带音像记录设备,在车流量较大的易堵路口、路段,采取“警便结合”等方式,对机动车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突击查处。
截至昨晚9:30,全市共查证、处罚违法鸣笛驾驶员 89人,其中,公务车15辆、私家车3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