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税强力推进
大型批发市场税收检查
郑州,作为全国闻名的商贸城市,大型批发市场数量多、辐射面广、影响力强,郑州市地税局在税收分析中发现大型批发市场是潜在的税收增长点。该局决定,在百日收入攻坚战中开展对大型批发市场的税收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以行业税收增长带动整体税收增长。
记者从市地税稽查部门获悉,全市大型批发市场税收专项检查正顺利进行,已对19家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前,通过广泛税收政策宣传,部分大型批发市场进行了认真自查,补缴了近20万元税款。
为了不影响批发市场正常经营,此次专项检查仍采取调账检查方式。目前,19家批发市场的账簿、凭证、合同等涉税资料已经调回。在调账过程中,大部分批发市场都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在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采取检查与政策辅导相结合,注重税收政策宣传,使企业能尽快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为缩短检查时间,他们加快检查进度,加班加点,提高检查效率。为将案件查深查透,他们不仅对调取的账簿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还多次到市场实地调查,通过询问财务人员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此外,还到相关单位进行了外调,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促使案件检查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经检查发现,部分大型批发市场纳税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批发市场向商户出租摊位柜台不向商户开具发票,不如实入账,造成少缴税款。有些批发市场出租摊位取得的房租收入,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的规定缴纳房产税,而是按照房产原值缴纳了房产税,造成了房产税的流失。还有部分批发市场举行商场返券促销活动,在搞活动期间,商户所承担的返现部分用于抵交商户的摊位租金,而这部分被抵交的租金应作为批发市场的收入入账,但他们没有入账,少计了收入,造成了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的流失。
地税部门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偷税行为的大型批发市场给予依法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同时还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税部门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主动服务力度,加大对大型批发市场征管和稽查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实现这一行业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本报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牛涛 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