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邢红军)市政府昨日通报说,我市扩大机动车在市区禁止鸣喇叭区域以来,有956名驾驶员因为在禁鸣区域乱鸣笛被交警查处。
10月1日起,市人民政府开始施行“关于扩大机动车在市区禁止鸣喇叭区域的规定”,禁鸣区域扩大为:市区连霍高速以南、西四环路以东、107国道以西、南四环路以北(均不含以上道路)的区域内,包括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或吹哨、摇铃、使用提示音响等方式变相鸣喇叭。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按照《通告》规定的禁鸣区域,不乱鸣笛。今后,交警将继续加强在禁鸣区域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民警将在车流量较大或早晚高峰易堵的路口、路段,对机动车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继续进行专项整治,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200元的罚款。
对于鸣笛交通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单位,交警在处罚的同时,还将抄告交通违法人的车号、驾驶员姓名、单位等信息,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