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7·2”爆炸案宣判
主犯田开友一审死刑
据新华社长沙11月1日电(记者 苏晓洲)1日上午10时,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2”爆炸案主犯作了公开宣判。法院以爆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田开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开友不服判决提出要上诉。
被告人田开友是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居民,因对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不满,于今年7月2日8时许,驾驶装载两罐液化石油气的三轮摩托车,点燃气罐后冲进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院内,液化气爆炸致18名无辜干部群众受伤,其中3人重伤。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被告人田开友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实施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开友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了对被告人田开友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