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是公民期待 也是公民责任
《红楼梦》里有一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意思是说,当假的东西做得跟真的一样,真的东西也就没有人相信了。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此时处于风口浪尖上的食品安全,再次引起举国关注。(11月3日《东南快报》)
最近,在食品安全领域里“风起云涌”的事件,让人有“一朝被蛇咬”的感觉。从今年9月开始的奶粉事件到随后的奶糖、饼干事件以及之后的柑橘、鸡蛋事件……并且,“潜规则”、“公开秘密”之类的关键词也深深刺痛了民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现阶段,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可谓“空前”,抱怨与不满情绪滋生、宣泄,同时,强烈渴望着、期待着食品安全。
有人说,《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民意正逢时。关注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公民期待,也是公民责任。每一位公民都是食品安全的受益者,每一位公民都是有害食品的受害者,同时,每一位公民应该是食品安全的参与者、表达者、献策者。尤其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和建议阶段,在审议期间,在需要民意民智出谋划策时期。众所周知,加强食品安全的立法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根本。
与其担惊受怕地生活,不如直面现实;与其在期待中等待,不如责任使然下的进言献策。普通民众不是专家学者,可能意见与建议还不成熟,甚至不能说到点子上,但是,公民的参与、表达是权利,又是责任。也许,你的一个小建议就能发挥出大作用。比如,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就有人对免检制度提出质疑,不久便废除了免检制度,《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在开门立法上,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上已有较大的突破:在法律草案公布的同时,以多种形式介绍草案的起草背景;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开辟法律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专栏;起草和审议单位与社会公众之间要形成互动,对于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要逐条研究,并向社会反馈。
不要怜惜你的语话,不要怜惜你的智慧。《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还在继续,草案已几易其稿,让我们把关注的焦点放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之上,为其更加完善助力,为其更加科学合理助力,这才是一劳永逸的。为了食品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吃喝,为了自己的责任。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