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踩踏案宣判
两责任人获刑
据新华社重庆11月5日电(记者 朱薇)备受各界关注的重庆“11·10”家乐福踩踏事故案近日一审宣判,两名责任人段程伟、向学信被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去年11月10日,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举行店庆时,3名市民在店内被踩踏身亡,30多名市民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审理查明,家乐福沙坪坝店筹划在2007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举办十周年店庆,进行粮油等商品打折促销活动,时任该店防损部经理的向学信全面负责此次店庆活动的安全工作。向学信安排时任防损部经理助理的段程伟负责活动期间外围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10月19日,向学信会同重庆家乐福有限公司旗下的其他3家分公司的防损部负责人制定了10周年店庆活动安全防范预案,其中规定要尽量打开所有的入口,对不牢固的防护栏加固,移开主入口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确保主通道的通畅。11月9日下午,段程伟未按照预案要求,擅自决定在家乐福沙坪坝店3个店门的入口下行楼梯处摆放桌子,以控制人流。次日7时许,向学信在例行检查店内安全工作时,发现东门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却没有纠正。8时20分许,大量购物群众涌入家乐福沙坪坝店东门,将入口处摆放的桌子挤倒,部分群众被桌子绊倒,导致大量群众相继跌倒,发生严重踩踏事故,造成3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孙茁、杨素秀、蔡仪明被严重挤压致呼吸循环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家乐福踩踏事故造成伤亡人数众多,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段程伟擅自采用摆放桌子以控制人流量的不当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被告人向学信作为防损部经理,在发现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后没有按照活动安全防范预案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