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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权力寻租
必须加大寻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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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权力寻租
必须加大寻租“成本”

治理权力寻租

必须加大寻租“成本”

日前,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刘春锦,在 广东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讲座中指出,现在权力寻租有三种表现:仗权非法经商、部门行业垄断、商业贿赂。(据11月12日《信息时报 》)   

权力寻租就是把权力商品化、私有化、庸俗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像物质形态的土地、产业、资本那样,在这里,权力也被物化了,转化为商品货币。

党政机关干部权力寻租的基本方式就是运用手中的权力去与财富交换。像前几日,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打着“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旗号,把辖区内的70余名煤老板拉到内蒙古境内开座谈会,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就是一起典型的权力寻租案例。另外,以新闻界为例,最基本的方式是利用操控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方式主要有假借曝光之名威胁、敲诈报道对象;或是为报道对象胡编乱造,大肆吹捧,以换取经济回报,等等。

权力寻租这种纯粹的财富转移活动通常意味着社会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掠夺,最大的危害是造成资源极大浪费,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而且还会带来恶劣的社会问题,例如权力寻租扭曲了社会的激励机制,造成了贫富差距,造成了社会不平等和利益分配的矛盾,并且容易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和社会风气的不佳。另外,寻租活动客观上对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会造成破坏。

“天下熙熙,皆为利去;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是权力腐败的原动力。以远华案为例,赖昌星对李纪周等人付出的寻租成本固然很高 ,但和李纪周等为他洞开国门所取得的走私收益比,就如“九牛一毛”了。 贪官之所以猖獗,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把出卖权力看成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只要这种收益大于成本,就会有行贿者像割韭菜一样一茬茬出现。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搂钱”是没有任何成本风险的。市场调节的不完善和监督机制的缺失让他们感觉有空子可钻。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权力寻租的腐败问题,根本措施就在于深化改革,使政府逐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直至退出市场,也就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让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成为有限的、透明的权力。同时,加强和完善监督体制,实现“以法制权”和“以权制权”,并加大寻租的“成本”,这样使权力寻租者不能为、不敢为和不愿为,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截断各种寻租和腐败行为的产生。

朱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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