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法警家属获
10万特别补助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肖法德 王忆冰)昨日,省、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将10万元国家特别补助金送到原惠济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平安的家属的手中。这是我市检察系统首次对因公牺牲的干警发放国家特别补助金。
2007年2月15日,王平安在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以身殉职,年仅48岁。
王平安家上有80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妻子又下岗在家,一家人全靠王平安的工资维持生活。王平安牺牲后,家庭生活非常艰难。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与民政部门、人事部门多次协调,最终使特殊补助金得以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