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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发挥职能铸平安
致全市政协组织和
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2010年起
郑州经适房有望按需供应
多部门协作 服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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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房市 且听各方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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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发挥职能铸平安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安建设工作纪实之一

安士勇 王 栋 郭红伟

编者按:今年以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动员会议和全市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日起,本报推出郑州中院平安建设工作系列报道。

11月12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几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观摩了郑州中院庭审后进行座谈。他们纷纷称赞该院在发挥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郑州建设中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严厉打击犯罪,高效震慑犯罪是平安建设的首要环节,也是稳定社会、赢得民心的一个重要手段。郑州中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时审判,从严惩处,严厉打击爆炸、投毒、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及时惩处盗窃、抢劫、抢夺、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对起诉到法院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判,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不受侵犯。特别是在备耕、春耕和秋收等季节,通过公开开庭、公判会等形式,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以及毁林开荒、盗杀耕畜、盗窃农作物等严重犯罪给予公开打击,为辖区新农村建设做好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该院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涉黑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和从重方针,依法审结了付清雷等十人、娄喜全等十一人、闫东等二十人涉黑案,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有力维护了全市的大局稳定,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刘育才等10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及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十二个罪名,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郑州中院理清思路,加班加点工作,制作了近一百页的审理报告及长达几十页的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公正、高效审结了该案,依法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多发性犯罪。成立了以院长贾记鑫、党组书记王新生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创办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专刊,已编发160余期,营造了良好氛围;建立月排名季讲评、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七项工作制度,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打击重点,重点打击农村地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城镇街头“两抢”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中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向中院党组说明情况和原因,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故意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两抢一盗”案件4363件,判处犯罪分子7117人,其中1274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遏制了“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态势。自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永涛、高磊、饶兵、王猛、吴涛结伙先后在河南省项城市、平顶山市、漯河市、新郑市等地大肆盗窃机动车辆,先后作案24起,盗窃机动车24辆,并将部分车辆通过被告人周治华等予以销售或购买自用。郑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永涛无期徒刑,高磊有期徒刑13年,饶兵有期徒刑10年,王猛有期徒刑7年,吴涛有期徒刑3年。同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其他九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以下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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