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制品出口退税率调高
下月起执行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张建华)昨日,省国税局传出消息,下月起,我省发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按照2007年出口规模和2008年1-10月份出口增速静态测算,每年可为我省增加出口退(免)税额7016万元。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贸易顺差和国际贸易摩擦,去年7月,国家下调了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将发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为11%,发制品行业出口利润受到挤压。今年以来,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急剧变化,发制品出口利润大幅下滑,整个行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为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渡过难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及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提出了适当提高发制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建议。国家税务总局17日下发文件,同意自12月1日起,发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