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 从2009年开始,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其考核结果将与奖励惩处及干部任免挂钩。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因不依法行政导致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将严肃追究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干部任前测试法律
依法行政第一关是领导干部学法。市政府要求,市县政府每季度第一次常务会议会前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学法计划。
我市还将对拟任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察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市政府还规定,在招录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从事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适时制定《郑州市行政听证办法》
市政府要求,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决策,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并将适时制定《郑州市行政听证办法》。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专家代表人数、普通群众代表人数均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严禁设立行政执法协管人员
今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经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将相关信息录入省市政府法制网,对外公布。
市政府明确要求,严禁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设立各类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
2008年年底,停止一切将行政执法权力与商业经营、商业机构联合、联营的行为。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禁止成立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和差额供给的执法机构。市县政府适时设置统一直属的行政审批中心,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受理、送达。
从2009年开始,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县(市)区政府不履行依法行政导致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政府部门不履行对依法行政的领导职责,也要严肃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