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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抢银行 未遂
结伙劫金店 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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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抢银行 未遂
结伙劫金店 落网
吉林一农民被判死缓

两次抢银行 未遂

结伙劫金店 落网

吉林一农民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长春11月25日电(记者 周立权)吉林省九台市的农民李井良,两次预谋抢银行,皆因银行员工报警而未遂。随后他竟与他人合谋抢劫了一家金银珠宝城,抢走51件金饰品,总价值37万余元。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李井良1966年出生于九台市的农村。今年3月7日8时许,李井良伙同另一农民王希财,经预谋后携带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来到吉林省德惠市一家金银珠宝城实施抢劫,共抢劫金饰品51件,总价值人民币37万余元。两人落网后,赃物已被全部收缴并返还给被抢金店。

另外,法院还审理查明了李井良两次抢劫银行未遂案件。2007年12月29日15时许,李井良身上捆绑了8个爆竹冒充炸药,并携带仿真手枪至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人民大街分理处实施抢劫,因工作人员报警,李井良抢劫未遂。今年1月17日15时许,李井良携带仿真手枪至德惠市十道街的邮政储蓄所,先将该储蓄所的室外电闸关掉而后进入营业厅持枪抢劫,因工作人员报警,抢劫未遂。

法院认定李井良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希财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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