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工程
推出担保新规
开发商无拖欠不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明年起,无拖欠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存储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通知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内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支付担保合同且无拖欠不良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明年1月1日起,不再存储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为避免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凡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必须按规定办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不再办理承包商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