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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前老总拒认罪
称所占300万属咨询费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 26日上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继续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面对被控职务侵占300万元和挪用资金2.6亿元,关国亮明确表示否认职务侵占指控,辩称这300万元属于正常的股票咨询费用。

这起涉案2.6亿元的大案从25日开始审理,26日上午继续开庭,进行后半段法庭调查。公诉机关指控,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无业人员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公司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骗取本单位300万元资金。

然而法庭上,关、马二人均不承认侵占指控,坚称这300万元属于咨询费,是新华人寿委托马跃经营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投资炒股的咨询费用。而检方指出,马跃的公司并未提供实际的咨询服务。公诉机关认为,关国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马跃合谋将本单位的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关国亮于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间,以单位的自建项目需要临时借款等虚假名义,先后3次擅自将单位2.6亿余元资金,分别挪用给其兄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华瀛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经营等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对于挪用资金指控,关国亮在庭审中尚未明确表示认可与否。

关国亮案发于2006年,当年9月23日,保监会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而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时,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的数额缩水为2.6亿元,其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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