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为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开展一项针对处方药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历时两个月,2009年2月份结束。根据安排,专项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严格处方药销售程序,加强内部培训,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二阶段将成立7个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经营单位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最后阶段,将开展“回头看”活动,并对先前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积极建立处方药监管长效机制。对不接受警告仍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要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