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行政村
须设安全管理员
月岗位津贴最少90元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个社区和行政村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昨日,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按照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运输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每个安全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
各社区、行政村要明确1~2名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安全管理工作,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管理,可给予每月200~3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经费由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安全管理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