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建设
有了基本标准
本报讯(记者 汪辉)设立专项急救经费、有突发重大灾害事故急救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从基本建设、应急预案、急救指挥调度培训、急救站管理、日常考核等七个方面为市、县(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设定了标准。
基本建设方面,120急救指挥中心要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并分设指挥大厅、机房、资料室等。急救指挥中心应具备数字中继线、数字话机、安全保障系统及计算机辅助系统等硬件设备。急救指挥调度人员不得少于12人,辖区下属急救站按照普通地区急救半径3~5公里、偏远山区5~10公里进行设置并实行分级管理。
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程序等。此外,针对制度、职责、应急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援演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培训,各类人员培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