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年检延至
明年1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昨日,记者从市养犬办获悉,今年的养犬年检截止时间由2008年12月10日延长至2009年1月20日。市养犬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请尽快带自己去年已办证的犬只参与年检。
按照2008年度城市养犬管理年检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年检工作自10月10日始至12月10日止,在年审期间,城区许多养犬人如期按规定进行了犬只年检,但由于今年办证及年检的站点有所减少等原因,仍有一部分养犬户未能按时给自己的爱犬进行年检。
为了更好地服务养犬人,决定将今年的养犬年检截止时间延长至2009年1月20日。请未参加年检的养犬者,尽快携带你的爱犬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暂扣犬只,并处以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