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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机构)
即日起开始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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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机构)
即日起开始年检
连续两年不达标者必须停招

民办学校(机构)

即日起开始年检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我市将对全市民办学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办学行为检查。

本次年检范围为郑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2008年新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机构)以及参加民办中等专业学校一年整改评估和三年复评并取得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参加本年度年检,但应接受抽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行为等进行认真审查和检查,逐校做出评价。通过年检将对每个学校(机构)做出合格、基本合格、整顿、不合格等格次的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连续两年整顿不达标的民办学校(机构)将被停止招生。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且拒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机构),视为自动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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