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清查煤矿安全
生产中的腐败行为
违法违纪
一律免职
本报讯(记者 李娜)我省将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入干股、分红以及为煤矿非法生产充当“保护伞”等行为。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我省纪委监察厅、省安监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清理和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清理工作将从即日起开始,到2009年1月20日结束,集中清理和查处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官商勾结和腐败行为,杜绝煤矿生产经营中的权钱交易,纠正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