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今后,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市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工商局、版权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郑州市会展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具体细节和措施。
近几年,在我市举办的各种展览会、交易会越来越多,且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会展中假冒、侵犯他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随着《意见》的出台,这一现象会随之改观。
记者昨日在市商务局见到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后,会展活动举办者将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会展活动整体策划内容中,将指派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参与会展活动的管理工作,在筹备展会期间,将在与参展商签订参展协议时,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参展者参展期间需备好有关参展物品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以备执法部门检查。
同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也将加大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意见》明确,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展览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会展管理、知识产权、工商和版权部门应派员进驻会展活动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与保护工作,受理投诉。对于由政府主办的大型或国际性展会,会展管理、知识产权、工商和版权部门应作为会展活动组织成员单位之一,并组建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投诉机构。展会期间,会展管理部门可会同知识产权、工商和版权部门依法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对涉嫌侵权展品,可依法进行暂扣、没收、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