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
明年全部备案
本报讯(记者 李娜)到年底,我市每个社区都要成立一个能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的社会组织。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
我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任务是:到2008年年底,每个社区都有群众文体、社区服务、维护权益、捐赠救助等一批社区社会组织,提高居民参与水平,每个社区成立一个能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的社会组织。2009年至2010年,通过培育扶持,在社区中产生一批专业性较强、业务水平较高、能较好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的社会组织,使政府进社区的工作有相应的承接载体。到“十一五”末,各社区基本形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依法运作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2008年年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工作,对符合标准的社区自发组织,按规定纳入规范登记管理,登记率要达到98%。对达不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经社区居委会备案,备案率要达到70%以上。明年6月,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率全部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