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撰文指出,“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如果我们对“山寨”过于宽容,如果我们的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了。(《人民日报》12月24日)
葛剑雄教授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学者和长者,但葛教授的观点——“山寨文化”的存在不利于创新文化发展,实话实说,我并不那么看。
首先要厘清的是,“山寨手机”与“山寨文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商标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沦丧下、打法律和监管“擦边球”的商业产物;而后者,则不以牟利为目的,纯粹是为了表现公民个体或团体的表现欲望和参与精神,并不违法。故而,两者虽都有“山寨”之名,其实形似而“神”迥异。
葛教授说,以前在图书市场上出现的“全庸著”、“古龙新著”,放在今天也可以叫“山寨版”文化。其实不然。“古龙新著”是对于商品的“山寨”,的确是在打擦边球,说到底与“山寨手机”可归于同一范畴,与“山寨文化”不是一回事。
在我看来,“山寨文化”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模仿,像各地网民自发组织的不同版本的“山寨百家讲坛”,借鉴的不过是“百家讲坛”的名头,而内涵却有着自身的文化特色,不能称之为“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我以为,“山寨文化”的核心内涵应是价值多元语境下的一种独特表达,究其本质来说,“山寨文化”其实正是一种处于初级阶段的朴素的创新文化。
当下,我们更应该反思“山寨文化”何以会流行。换言之,同样是参与和表达,为什么非要以“山寨”的形式而不是“正统”的形式?显而易见,还是资源的稀缺和机会的匮乏。如今的春晚以央视春晚“一家独大”,不“山寨”又能怎样?草根民众如果也想走上传播平台表达自己的不同观点,不“山寨”行吗?所以,我要跟葛教授说,不是没有人来搞创新,民间也不是没有创新文化,而是缺乏表现的载体。
正如北大教授夏学銮所言,当民间的需求表达渠道不够通畅,当少数人把持、垄断民意出口时,当草根的思想、意见不能得到主流认可,自己就必然要选一些渠道。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一 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