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海峡两岸法学
学术研讨会在郑召开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王伟)由河南省法官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官协会、河南省法学会、郑州大学法学院以及台湾法曹协会、东吴大学法学院等机构共同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昨日在郑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庚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梅等看望了前来参加会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委员长、民进中央名誉主席许嘉璐,并与全体会议代表合影留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张立勇致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王在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中国法官协会会长刘家琛,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分别发表讲话。来自海峡两岸的24所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大陆16个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热心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事业和法律合作事业的律师界、仲裁界、实业界、新闻界的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与会代表以“民生与经贸中的法律问题”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两岸法律交流与合作不仅具有坚实的人文基础,而且已有良好开端。血脉相连、文化相承、法缘相循,两岸之间有着共同的法律文化传承。两岸同胞同宗同族、同种同文,不存在语言和文化上的障碍,两岸法治建设远承中华法系传统,近取大陆法系模式,许多法律概念和具体制度相同或相通,都延续了中国历史的人文传统与伦理道德,存在着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