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明年2月底以前召开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决定,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09年2月底以前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
上午的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副市长孙金献作的关于2008年市政府承诺“十件实事”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宪召作的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下午的全体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石迎军、李喜安、吴福民辞去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承诺“十件实事”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09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会议决定,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底以前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应于2009年1月20日以前选出。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我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白红战,副主任王平、栗培青、魏深义、王旭彤、张发亮、雷志、刘全心,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副市长刘东、市政协副主席王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