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27日,我市召开2008年度清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出席。
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清理拖欠工程款36起,涉及工程款7125.85万元,受理投诉电话1700余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280.12万元,涉及农民工2632人次,遗留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新欠案件明显减少,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
为从源头防止在建、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市清欠办要求,各单位要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尤其是都市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储情况,劳务队伍使用情况,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发现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工程项目,要限期上缴、补办;对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的要及时支付,对拒不改正的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要采取全市通报、媒体曝光、暂扣相关行政许可、暂停招投标资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措施。外地在郑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限期解决,单项工程加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限制其在郑的经营活动直至清除出郑州市建筑市场。
穆为民要求,市建委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秩序;房管部门要紧密监控房地产开发企业状况;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用工维权。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进一步落实各项清欠制度,巩固清欠成果,避免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