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亿中央救助金
为近千万灾区群众
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据新华社1月4日电 记者近日在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地震灾区走访时了解到,国家对受灾群众的救助、补助等各项政策得到较好落实,80多亿元的中央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已分批安排到灾区。截至2008年年底,五省(市)共救助了受灾困难群众922.44万人。
汶川地震发生后,为解决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出台了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并从2008年5月开始,分三批安排地震灾区中央临时生活救助资金82.74亿元和62.6万吨成品粮。截至2008年年底,中央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922.44万人,包括“三无”人员891.33万人和“三孤”人员31.11万人。
从灾区反馈的情况看,中央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在缓解受灾群众灾后紧张的情绪、树立恢复重建家园的信心、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