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
带头学法
将公布领导干部成绩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我市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昨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09年学法计划”,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学法计划,报市政府备案。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带头参加学习。
据了解,2009年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将安排、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参加学法的人员范围包括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此外,我市还将安排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专题法制讲座,大规模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本级行政机关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评议体系。年终考核时,将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测试结果排名将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