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年起,全市所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从业人员的技能要求也愈来愈高。大量火灾案例显示,非专业人员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操作工作是导致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提高全市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今后省会所有消防行业将实行就业准入制。
按照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监管,消防巡查和操作报警与灭火系统的人员;从事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储存管理工作的人员,须持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未取得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规实施前已经从事消防行业技术工种的人员,用人单位必须督促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参加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获得劳动保障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从业。取得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的从业人员,每四年须复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