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为了生意好,一家烟酒店不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制作门头,而是故意模仿邻近生意较好的一家烟酒店制作招牌,企图“借壳”谋利。昨日,这家违规烟酒店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处,并勒令其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随同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金水大道和经三路交叉口的一家店名为“河南省皇冠名烟贸易有限公司”的烟酒店。执法队员说明来意后,负责人焦某出示了店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这张证书上,记者赫然看到上面注明的名称为“河南省皇冠亿星贸易有限公司”。
店名为何和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不符?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向记者解释了其中的缘由,原来,在焦某所经营的烟酒店附近有一家经营多年、颇有名气的高档烟酒店,焦某为了让自己的生意在短时间内红火起来,故意在制作招牌时不按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制作,而是去掉登记名称中的“亿星”二字,这样招牌看起来就和这家生意较好的高档烟酒店相差无几,不熟知行情的消费者如不留心,难免会走进焦某店中。
在经过认真核查后,工商执法人员确认了焦某的违规经营行为并做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