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家电下乡
补贴超百万元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昨日,记者从郑州市财政部门获悉,2008年,巩义市农民享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已超百万元。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1月20日,巩义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424台(部),总销售额已达946万元。已兑付“家电下乡”产品5297台(部),发放补贴金额已达105.5万元。
据了解,巩义市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申报的100多个销售企业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筛选,最终上报批准66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广泛分布于全市各镇办人口集中区和交通便利区,统一制作悬挂统一标识,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加大销售网点监督管理,在各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热心接受群众咨询、解难释疑。
“家电下乡”工作涉及面广,资金审核、补贴发放工作繁琐,为使农民群众能早日领到补贴资金,巩义市商务、财政部门通力配合,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在最短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各销售网点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