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刘铮 周英峰)国家统计局14日公布了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按不变价格计算,GDP比上年增长13.0%,比初步核实数据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经最终核实,2007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257306亿元,比初步核实数据增加了7776亿元。
按照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2007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据的基础上,对2007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
最终核实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占GDP的11.1%;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4.7%,占GDP的4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8%,占GDP的40.4%。
为使GDP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从2003年开始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了改革,将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统计专家指出,随着基础资料的不断完善,需要对GDP数据进行定期修订,这符合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