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昨日,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未来五年,我市将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制度,对外公布。市县政府设置独立直属的行政审批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受理、送达,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所有审批结果一律公开。
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禁止成立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和差额供给的执法机构。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在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逐步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严格控制成立新的执法(监察)队伍。避免“突击式”、“运动式”执法,严格控制“联合执法”。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将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内容、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结果等予以记载,形成监督检查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