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月19日电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陈水扁,审理其涉嫌的多起弊案。
上午8时55分左右,陈水扁在警方的戒护下,由台北土城看守所被提押至台北地方法院。
据介绍,台北地院将首先就陈水扁涉及的四大弊案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南港展览馆弊案进行审理。法院上午传唤陈水扁,下午传唤陈水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等人。
陈水扁于去年11月12日被检方收押,12月12日特侦组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检方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是台北地院合议庭两度当庭释放陈水扁。对此,检方先后两次向台湾高等法院抗告,台湾高院两次裁定发回台北地院重审。30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此后,陈水扁向台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湾高院7日驳回抗告,继续羁押。
台北地院合议庭今年1月5日订出陈水扁案首次开庭时间,从19日起连续3天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陈水扁等被告。
检方当庭追加两罪名
按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台北1月19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9日上午9时30分首次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陈水扁,审理其涉嫌的弊案。检察官当场追加起诉陈水扁两项罪名,分别是“藉势藉端勒索罪”、“非主管事项图利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陈水扁在法庭上否认犯罪,还表示检方起诉他“藉势藉端勒索”,这是把他从台湾地区领导人高度拉到地痞流氓、黑道恶霸的层次,是对他的二度伤害,不可以接受。
陈水扁的委任律师在庭讯开始时,提出“要求法官回避”、“停止诉讼”等主张,但均被合议庭驳回。在庭讯即将结束时,律师向审判长蔡守训要求,由于时间过于急促,没有时间阅卷,请求法官更改1月21日的庭讯时间,蔡守训最后将21日程序庭改到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