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实施
损毁移动界桩可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将从今日起施行。根据最新规定,今后,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除了支付修复标志物的费用,还将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法明确规定,今后,我省行政区域毗邻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共同组织勘定界线,埋设界桩,签订界线协议书,每五年组织一次界线联合检查,消除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依法勘定后的界线,将由省政府以通告和界线详图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
如果违反规定,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将需支付修复标志物的费用,并由所在地负责管理该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民政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